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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不用在3月1日前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

在天元交警大队,办理交管业务的市民已排到大厅外。

民警向排队市民详细解说政策。

  红网时刻株洲2月26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张雅君 许琳)“3月1日起,驾驶证扣分需实名注册!”今天,株洲市各个交警大队、警务站等能处理交通违法的单位突然“火”了一把,大批驾驶员前去处理交通违法信息,各个处理交通违法的窗口都排起了长队,人数一下子暴涨了几倍。

  记者梳理发现,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对交通违法处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升级,从3月1日起,凡是驾驶人通过自助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监控抓拍违法记录时,当事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或当事人已通过公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管12123” 手机客户端等绑定了该机动车。这就意味着,之后想拿自己驾驶证替别人消分没那么容易了, 但实际上,这项规定被不少市民误解了。

  16时左右,记者来到天元交警大队,办理交管业务的人群已排到大厅外。一位刚处理完交通违法的车主告诉记者,他早上8点就来排队,这次已是他第三趟跑来了。“前两次看到人太多就没有排队等候,想到网上说驾驶证扣分那么严格了,这次我特意赶早来处理。”

  在芦淞交警大队,由于不少市民对政策的误读,导致法制处理大厅每天人满为患。针对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信息,芦淞交警大队紧急发出通知提醒广大市民,在自助处理机上处理违法,需要事先绑定驾驶证,而在交警服务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按照原来流程处理,不需要绑定,所以,车主们不要扎堆处理交通违法消息。

  芦淞交警大队大队长蒋学文表示,为了有效应对这次业务办理高峰,大队法宣中队所有协管员都到法制处理大厅协助处理工作,并提供了专门人员向市民详细解说政策。同时,加派人员在自助处理机旁提供帮助,加快处理速度,保证市民快速、有效地处理完违章。“虽然办理业务的市民在不断增加,但教育处罚中心秩序总体平稳,我们力争让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能满意而归。”

  【相关链接】3月1日“交管大事件”到底是什么?

  2018年3月1日,公安部交管局新增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渠道。根据部局要求,2018年3月1日以后,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注册,可备案绑定非本人名下小车。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需要在3月1日前扎堆处理交通违法

  在窗口办理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不受面签绑定限制,只需违法当事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还需使用本人名下银行储蓄卡;如违法当事人非车主本人的,一次处理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处罚需要车主持身份证同时到场。

  单位车辆和个人其他车辆怎么办理?

  处理单位车辆或个人小型车以外其他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的,不能通过自助途径,需要违法当事人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交警窗口现场办理。

  车主自助处理自己名下车辆有什么变化吗?

  3月1日后,车主若想通过自助渠道处理自己名下小车的交通违法,也需要通过“交管12123”APP注册并绑定;若通过窗口处理不受绑定影响。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关联车主本人车辆,也可以自主绑定一台非本人车辆;申请绑定其他非本人名下车辆的,需要到交警窗口现场办理。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张雅君 许琳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226/144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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