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园区科协,各产业链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经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研究,决定实施2025年“小荷”行动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小荷”行动专项每年重点支持30名左右株洲市“3+3+2”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科研创新潜力明显、所在单位重点培养的的青年科技人才,适当向民营企业倾斜。
二、支持名额与经费额度
2025年全市共支持30人,项目实施期两年,每人每年支持3万元,共6万元/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明确科研目标和较强创新能力,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情况。
2.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签订至少3年劳动合同。
3.男性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才支持计划或项目资助。
(二)申报单位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所需的基础条件;
3.制定“小荷”人才培养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并接受市科协监督,确保项目实效。
(三)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企业、园区科协,产业链办。
四、推荐名额
同一申报人、申报单位不得多渠道申报,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数限3名以内(含)。
五、实施程序
1.确定推荐人选。县市区推荐人选经科协党组会议确定,市科协所属学会推荐人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确定。未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企业、园区等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科协提交申报资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避免“四唯”倾向。
2.推荐申报。人选确定后,推荐单位向市科协提交申报资料。
3.资格审查。市科协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认定。
4.审定立项。市科协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对象的科研成果、所获荣誉、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打分,评审结果经市科协党组会议审议并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入选实施。
5.项目实施。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6.项目考评。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申报人分别于项目实施次年、项目实施期满后次月提交绩效考核资料。对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停止资助支持并追回支持经费。已入选市级以上更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小荷”行动后续支持资格自动终止。
六、申报受理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2025年度“小荷”行动专项申报书》(附件1,需提交Word版本和PDF扫描件)和附件资料两部分,其中附件资料包括:
1.《株洲市2025年度“小荷”行动专项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
2.《非涉密证明》;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5.个人基本情况(400字以内,含Word版本和PDF扫描件);
6.证件照和工作照各一张(电子档发邮箱);
7.《承诺书》(包括承诺推荐对象若获评项目后,在本单位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需全额退当年支持资金等内容);
8.若为高层次人才须有证明材料;
9.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应用、技术推广情况及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11.近五年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和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论文见刊截图、表彰件的扫描复印件即可);
12.《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推荐单位出具),须写明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1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申报资料,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A4纸打印,合订成册,一式5份。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7:00。报送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14楼C座1405室。
联系人:谭红 吴伊婷
联系电话:22872176 18182072889
邮箱:411741897@qq.com
附件:
1.《株洲市2025年度“小荷”行动专项申报书》
2.《株洲市2025年度“小荷”行动专项申报对象信息汇总表》
来源:株洲市委组织部
作者:株洲市委组织部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