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5日讯(通讯员 刘寰宇)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开展文身店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督促辖区文身店营业执照统一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宣传标语。
今年,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多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一些未成年人存在“大花臂”的问题,随即启动公益诉讼履职程序。通过一周走访摸排,检察官发现辖区内文身店普遍未在显著位置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标识,且未核实消费者年龄的情况。并在现场制止了一家文身店为14周岁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违规行为。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因一时好奇而文身,文身后容易被标签化,以后考公、从军也会遭遇就业受限,对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就业造成不良影响,许多未成年人事后往往追悔莫及,还要承担高昂的清洗文身费用。”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文身店的违规行为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6月26日,该院未检部门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建议后迅速行动,联合检察官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辖区所有文身店开展排查,宣传相关法规,督促辖区文身店营业执照统一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指导其自觉依规经营,约谈涉案经营者并对2家违规店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
“办案既要治末端,更要治前端,强化机制建设推动源头治理。”下一步,该院将敦促相关行政部门就加强文身行业规范整治、开展联动执法、建立风险提示、深化法治教育等方面完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系统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刘寰宇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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