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28日讯(记者 颜洪 通讯员 毕婷婷)2月28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法规交付仪式,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尚斌出席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元连、刘会才,副市长易湘东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现场,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意义、主要内容等,尚斌向易湘东交付法规文本,易湘东就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表态发言。
2024年,在湖南、江西两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萍乡、株洲两市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先后召开8次协商会,集中改稿会6次,反复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最终形成了条例。《条例》是继株洲、萍乡两市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共同立法之后,株洲在跨区域协同立法领域的又一次重大探索。
《条例》聚焦株洲与萍乡的区域协同,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部门间的协同,致力于解决绿色低碳发展、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等六大重点领域的问题。《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尚斌指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精心组织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政策解读等形式,助力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法规核心要义,确保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准确运用《条例》规定,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办法,将法规中的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措施,强化部门协同,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让烟火气更“净”一步。
易湘东表示,将定期召开区域大气污染协同防治联席会议,构建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对两市交界区域的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超标排放车辆整治、道路扬尘监管、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餐饮油烟防控等工作。持续落实联动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两市交界区域的工业企业污染、工地扬尘等重点污染源的违法排放行为开展整治。
来源:红网
作者:颜洪 毕婷婷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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