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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法院:执行法官深夜出击,让失信者无处可藏

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通讯员 肖唯)近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周蛟接到了申请人的一通急电:“周法官!我确定,当事人现在在家,我蹲到他开车回来了,你们赶快过来”。

收到这条消息后,周蛟立即召集执行局干警出发。警灯划破夜色,干警们直奔被执行人所在的市区住宅。

案件回溯至2024年。王某因欠马某15万元未归还,被马某起诉至法院,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然而王某仍未按照约定向马某支付欠款,甚至玩起“人间蒸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而王某名下也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咚咚咚!”晚上8点,周蛟在申请人马某的带领下赶到了王某的家里,敲门声在寂静的夜晚里格外清晰。

“法院工作人员,请问王某在家么?”周蛟询问道。起初,王某并未回应,门内外格外寂静。望见屋内灯光亮起,而门后之人并不想开门,执行局干警欲强制开锁。门外响起最后的一遍警示声,门开了。

“法官,你们好,我们再谈谈,能否宽限几天?”王某睡眼惺忪,仍试图打“感情牌”,一直辩称自己身无分文。

“自案件执行以来,我们联系你数次,你总说自己无力偿还债务,甚至还谎称自己身在国外。因你一直试图逃避执行,现在我们正式通知你,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周蛟边说边向王某出示司法拘留证。王某眼见自己即将被司法拘留,急切地想争取多几天时间凑钱和解。

“既然能够履行,为什么之前要一直逃避还款?诚信乃立身之本,你如果早本着诚实信用履行还款义务,根本不会造成现在的局面。”周蛟厉声道。

最终,经过体检、信息采集等步骤,渌口法院依法对王某司法拘留15日。

法官说法: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拒不履行义务,只会让自己从“失信人”变成“阶下囚”。法官提醒,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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