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25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园区科协,各产业链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打造新时代卓越工程师队伍,根据《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发〔2025〕2号),经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主要从株洲市“3+3+2”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企事业单位中选树“卓越工程师”10名和“卓越青年工程师”10名。

二、选树条件

(一)“卓越工程师”选树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和科技伦理;

2.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从事相关工作,一般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创新能力突出、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近十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者行业领先水平的成果,且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传承工程师精神,通过“传帮带”,在培养其他工程技术人员方面成绩显著。突出敬业奉献,突出基层一线,聚焦事迹特别感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先进典型;

5.已获评市级及以上“卓越工程师”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卓越青年工程师”选树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和科技伦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从事相关工作,一般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备持续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工程实力居行业或领域前列,拥有较好的发展前景与潜力;

4.有重大技术突破,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成绩突出;

5.已获评市级及以上“卓越青年工程师”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选树程序

1.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推荐单位。企业、科研院所候选人由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所在区域县市区科协推荐;高校候选人由高校科协组织推荐。

2.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审核的基础上,提出拟推荐对象。同一位申报对象只能经一个单位推荐。

3.资格复审。市科协依据推荐材料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评审考察。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提出选树建议名单。市科协对拟选树对象的政治品格、遵纪守法、学风道德等方面进行考察。

5.审议公示。考察结果经市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选树名单。

四、激励措施

授予入选对象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外出交流学习。入选的“卓越工程师”,可认定为株洲市D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配套服务。入选的“卓越青年工程师”,可认定为株洲市E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配套服务。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综合材料(800字左右)和附件资料三部分,A4纸打印,合装成册,一式5份。《申报书》中没有字数限制的栏目纸面不够可另附页。《申报书》和附件于左侧装订成册。《2025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和《2025年株洲市“卓越青年工程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单独打印。

(二)报送时间及地址。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7:00。报送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14楼C座1405室,联系人:谭红、吴梦婷,联系电话:22872176 18073331018。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及综合材料需要Word版本和PDF扫描件,附件资料均可发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zkxxhb@126.com 。

六、相关要求

(一)精心部署安排。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年株洲市“卓越工程师”推荐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严把人选质量。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对象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科研诚信、学风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对申报对象推荐材料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对象的质量。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卓越工程师活动通知附件.doc

来源:株洲市委组织部

作者:株洲市委组织部

编辑:聂千川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头条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