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住建局联合城管、消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违规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有力震慑了行业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与示范引领作用,现发布第八批已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供各县市区在整治工作中参考借鉴。
典型案例1:渌口区青龙湾蓝谷小镇二期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3日,渌口区消防救援局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服务的蓝谷小镇小区二期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该情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渌口区消防救援局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届满复查时,该小区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问题仍未整改。
二、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4号),给予蓝谷小镇二期小区物业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罚款人民币21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渌口区渌江明珠小区消防控制系统故障案
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渌口区住保中心联合检查发现,由湖南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渌江明珠小区存在多处消防隐患,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该物业企业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二、法律规定
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株洲市渌口区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株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7号),给予湖南湘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案例典型意义
上述2起典型案例,均涉及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问题集中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方面,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执法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作出处罚,体现了“严查严管、以罚促改”的鲜明导向。
下一步,各县市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消防设施“带病运行”。株洲市住建局将持续深化“三公示、两严查、一清理”专项行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株洲市住建局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