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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不动产!株洲在全国率先推出这一新规

红网时刻新闻4月14日讯(通讯员 曹雁 邓云恺)日前,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移登记、抵押权预告+抵押权登记组合业务操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株洲市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首个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自动转本”常态化服务进行细化,为购房人带来更高效便捷的办证体验。该举措旨在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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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预告登记是为保护购房者的未来物权,防止开发商违规销售或抵押已售房产。《规则》明确,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只需在售楼部通过智能面签、人脸识别等技术,即可在线办理预购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全款)、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贷款)的组合业务。

《规则》指出,“自动转本”功能在购房人满足房屋首次登记、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等条件后,系统会自动启动转移和抵押登记流程,电子证照直接发送至购房人邮箱,大大简化了后续流程,减少了跑腿次数。截至目前,该新模式已办理6872笔业务,节省了近2万人次的往返,节约纸质资料超过3万份,显著提升了市民的购房办证效率,提升了城市服务效能。

据株洲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整合了工作环节,优化了办证体验,还有效防止了“一房多卖”现象,确保了购房者的权益。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这一举措,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先进模式,推动房地产登记服务的进一步优化升级。

【相关链接】如何办理

为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财产登记营商环境,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破解群众办事的堵点和痛点,推动“不动产登记+金融”不断升级,依托湖南省“一窗办事”平台,已将商品房办证服务端口延伸至银行、公积金中心、房地产开发商售楼部,通过运用智能面签、人脸识别、电子材料等技术,即可全程“无纸化”网办。

具体操作:

购房人购房后,应及时办理预告登记。在付款方式上,购房人会采用“全款购房”或“贷款购房”两种付款方式。

第一,购房人选择“全款购房”的,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共同申请,在售楼部即可办理“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组合”业务。

第二,购房人“贷款购房”的,购房人和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共同申请,在售楼部即可办理“预购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两个组合业务。

第三,完成预告登记后的购房人,只需静待满足转本条件(房屋完成首次登记、及时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登记系统将会智能抓取已提交的所有信息,“自动启动转本业务”(转移、抵押登记),发放电子证照到购房人电子邮箱。

来源:红网

作者:曹雁 邓云恺

编辑:聂千川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848/58/13729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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