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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破解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 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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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

红网时刻新闻3月1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郭淑珍 邓云恺)“太感谢资规部门了,给企业解决了大问题。”3月1日,株洲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李蓉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颁布实施后颁发的首张《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2月19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该文件旨在稳步推进株洲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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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蓉展示拿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株洲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办公楼2008年建成并投产,因时间跨度较长,公司人事变动,相关验收资料缺失,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多年来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指导意见》出台后给事情提供了转机,在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株洲市资规部门同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指导意见》明确在不突破法律法规政策底线的前提下,对于住宅项目涉及超容超规问题,只要与控制性规划要求和条件基本一致的,计容总建筑面积未超过批准计容建筑面积10%的,不再处罚;对于项目部分符合规划许可满足单独楼栋条件且不影响后期整改的,可对符合规划许可的部分先行规划核实,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共用厨房、卫生间的老旧小区办证,可通过共用部分建筑面积分摊解决;对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等涉及资产转让的,经国资监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此外,对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工业项目,因各种历史原因地上已建成厂房未办理登记的,支持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且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允许交易双方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今年作为破解“办证难”的攻坚年,持续聚焦不动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争形成制度性标志性成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株洲经验,奋力展现株洲“工作项目化”头雁风采。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郭淑珍 邓云恺

编辑:任欣蓓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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