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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检察院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检察行动

红网时刻新闻1月30日讯(通讯员 李佳玲)“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为让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连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烟花爆竹零售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实地走访集中调查,切实强化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管理,筑牢岁末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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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烟花爆竹销售门店。

该院干警先后深入各街道、乡镇6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门店,重点对是否有烟花鞭炮零售许可、销售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烟花爆竹储存量是否符合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零售店(点)设置是否远离学校等重点场所、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以及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了查看。

经调查核实发现,部分烟花鞭炮零售店(点)存在超量储存、距离加油站等重点场所过近、销售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部分销售人员未购买工伤保险等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将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积极履职,尽量避免因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存储不合规、燃放不规范导致安全事故等情况发生,拧紧烟花爆竹“安全弦”。

行动中,检察人员向烟花爆竹经营者宣传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强调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燃”。

醴陵市作为“中国花炮之都”,也是全国烟花鞭炮的主产区之一,烟花鞭炮行业的安全规范关系到醴陵市的烟花鞭炮名片的形象。下一步,醴陵市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力度,为醴陵烟花鞭炮行业贡献检察力量,为平安祥和的春节筑牢安全“防火墙”。

来源:红网

作者:李佳玲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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