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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株洲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全链条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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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接群众举报,芦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白关镇石湾村村民龚某某住所处查获烟花制品“狗尾草”成品16箱,药引24捆,原材料小木棍30捆。经调查,龚某某所生产的“狗尾草”半成品由尹某某送货、收货。尹某某先后共将60余件烟花半成品分批次发包给3户村民为其代加工。目前,尹某某被公安机关立案并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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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芦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辆五菱面包车正在卸货非法运输的烟花产品,现场控制了嫌疑人朱某某。经查,朱某某通过改装的五菱面包车,非法运输到市内多家店铺售卖,累计涉案金额50余万元。通过深挖,对金额较大的“下线”万某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33万余元)、罗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4.7万余元)、刘某某(非法销售涉案金额3.3万余元)等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刑衔接”。目前,罗某、刘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万某某、朱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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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晚,醴陵市东富镇政府联合交通、公安和交警等部门单位执法人员,在森冲村、枧头洲村设卡,重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排查,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排查车辆244辆。相关非法运输案件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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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4日晚,芦淞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沿江路七一路段查获三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两辆私家车、一辆面包车),现场缴获加特林24箱,“水母”烟花8箱,其它小玩具类烟花4箱。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用专用危爆车辆将查获的烟花爆竹制品进行安全转移,并将案件移交公安作进一步深挖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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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根据举报线索,天元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三门镇政府对三门镇某商店进行现场核查,现场发现门店旁库房存放有烟花爆竹(组合烟花9箱、闪光雷10箱、鞭炮32箱)。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12月8日,黄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57箱烟花爆竹途经武深高速炎陵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12月12日,刘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30箱鞭炮途经炎陵西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12月18日,肖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各类烟花爆竹共计69箱至炎陵县挪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线索奖励的公告》以来,株洲加大宣传、摸排、打击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公告》,张贴、分发宣传单62685份,悬挂横幅7029条。近期,应急、公安、交通、市场等部门联合执法,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非法经营24起、非法储存2起、非法运输9起,行政拘留14人、刑事拘留3人。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号召广大市民,发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50”热线平台、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1000-300000元奖励,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行为查实的,将给予50000-300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来源:株洲应急管理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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