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4日讯(通讯员 陈鑫)6月12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村干部参加。
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以及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与依据。
考虑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听证员一致同意炎陵县检察院对唐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对检察机关用听证赢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表示肯定。
司法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件件连着民心。此次公开听证,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和公正办案的价值追求,实现了法、理、情的融合,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检察力度与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鑫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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