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8日讯(通讯员 陈鑫)2023年3月,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炎陵县部分人流、车流较大的城区主干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坑洼、破损,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并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针对此情况,炎陵县检察院随即组织干警对线索进行实地察看,拍照固化证据。并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对受损路段进行维修,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并督促对其他地段进行排查,力争把整治效果辐射至全县。
路面修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行动,坚持错峰施工、高效作业、全力修复破损路面。目前,涉案路面均已进行了修复,进一步提升了城区主干道通行质量、出行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及车辆的安全通行。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炎陵县检察院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通过诉前程序切实扫清群众身边的障碍,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还群众安全便利的出行环境,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并以此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综合治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检察官普法
道路交通安全既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本案中,城区主干道路坑洼、破损,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发生区域人车流量大,极易引发人身伤害和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炎陵县检察院依法制发并送达检察建议书。
来源:红网
作者:陈鑫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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