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6日讯(通讯员 刘恋)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7月1日起,株洲市医保局将同步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文件明确了新增试行5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两年,试行情况纳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项目限定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市医保局制定了一、二、三类指导价格,相关医疗机构可参考指导价格执行,也可在项目公布的试行价格范围内自主定价,下浮不限,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次涉及17项/类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胰岛细胞移植术”“各类核酸检测”及“胰岛素泵持续皮下注射胰岛素”的项目内涵及价格均发生了变化,市医保局印发了这三个项目新的一、二、三类及基层价格,并同步废止2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此同时,新增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项,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市医保局就此次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督促县市区医保局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株洲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将县市区医保局和医疗机构关于价格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汇总反馈到了省医保局。
来源:红网
作者:刘恋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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