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胡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领导李智、余群明等出席会议。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施以来,已累计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7万余人,解除矫正14944人,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株洲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株洲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胡长春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生动法治实践,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把体制机制完善好。要依法履职尽责,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不断提升教育矫正水平,把矫正质量提上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组织体系,抓好队伍建设,加强“资智”保障,强化督查考核,把各项保障做到位。重视程度决定工作力度,调度频度决定工作进度,研究深度决定工作亮度,责任强度决定工作效度,要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株洲,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提供一流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