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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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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送来锦旗感谢。

红网时刻10月12日讯(通讯员 雷勃 胡劭)“感谢你们帮助我进行企业信用修复,法院追回的钱可以入账了,今后我一定会珍惜企业信用,守法经营。”10月11日,株洲某企业负责人对帮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的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因他人侵占资金无法正常开展经营,于2012年开始诉讼维权。在此期间,公司处于歇业状态,因没有按时报送企业年报,被市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由于该企业三年内未补报年报,被省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该公司银行账户也因为长期休眠,被人民银行列为“久悬”账户,资金无法进出。近期,法院判决欠款方返还的资金终于要收回来了,但是该企业去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告知因其在“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不能开户。

好不容易可以收回拖欠多年的欠款,却无法开设银行账户把钱收回来,该企业负责人向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来咨询反映,请求移出“黑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后表示,此前,该企业是无法进行信用修复的,但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对原有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和移出条件进行了修改,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进行信用修复。由于该企业的信用修复权限在省市场监管局,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到省局才能办理修复手续。考虑到企业需求急迫,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马上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并与省局对接,协助企业第一时间将信用修复需要的申请资料递交到省局。

日前,该企业已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银行解除了对其的开户限制,欠款可以入账,面临的大难题终于解决了。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场主体,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于9月1日施行,对于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处罚信息公示的相关市场主体,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以重塑良好信用,解除相关惩戒。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勃 胡劭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0/12/10282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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