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23日讯(通讯员 宋娜燕飞)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峰大队对前期抽检产品结果不合格的2家眼镜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根据检验报告,因轴位允差项目、左眼柱镜顶焦度允差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这两家眼镜店所制配的眼镜被判定为不合格。此外,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其中一家眼镜店配置眼镜所使用的焦度计、验光仪及眼镜片箱等设备超过有效期还在继续使用。执法人员依法对这2家眼镜店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检验不合格的配装眼镜,停止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并依法处以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焦度计、验光仪及眼镜片箱是眼镜店验光配镜所必需的验配设备,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定期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才能使用。消费者在配置眼镜时,要仔细查看眼镜店的验配设备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志,并查看是否在有效检定日期内。如其验配设备未经检定或已超过有效期,消费者可拒绝在该店验光配镜,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红网
作者:宋娜燕飞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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