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仁初(左)合影。
红网时刻株洲6月25日讯(通讯员 罗莉娜)在47岁的株洲县南阳桥乡村民刘仁初身上,有个“美丽的巧合”: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执行,而他人生中第一次献血,恰巧是在当年9月17日。
当时,刘仁初在株洲市区当中巴车司机,驾驶着中巴车在火车站与331之间往返。那天,他看到有献血车停在中心广场,听说献血对身体无害还能帮助别人,毫不犹豫地去献了血。
不到一年,他辞掉工作回到了家乡。发现献血对身体没任何损害,他决定把献血坚持下去,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为此,他每半年就去献一次400毫升的全血,先坐摩托车到渌口,再从渌口坐车到火车站,再走到中心广场的献血屋献血。
刚开始的时候,他要瞒着反对他献血的家中老人和妻子。“因为他们还是老观念,认为‘男人血液贵如油’,误以为献血对身体有损害。”
后来,刘仁初的妻子宫外孕需要用血,由于刘仁初是献血者,妻子作为家属享受了优先用血并报销了输血费用。通过这件事,他的妻子逐渐转变观点,变得非常支持他,还以亲身经历向别人宣传无偿献血思想。
在当地,刘仁初也影响了一批人无偿献血。其中刘辉钦一家就是典型。刘辉钦被带动后坚持献血,他遭车祸去世后,他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将他的爱心传递,至今仍有献血的行为,让刘仁初特别感动。
刘仁初最初几年献全血,后来则一直坚持献机采成分血,这么多年过去,他依然在坚持着,只要血站有需要,他都会毫不迟疑地赶到市区献血。
“通过近20年的献血经历,我想告诉大家,献血不仅对身体和生活没有任何损害,还能帮助他人和自己。”刘仁初向记者强调了三次,说要把这层意思传递出去,让更多人加入无偿献血的爱心事业。
来源:红网
作者:罗莉娜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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