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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违规补课等6起违纪 株洲多名党员受到处分

红网时刻株洲8月13日讯(记者 颜洪 通讯员 株纪宣)今日,记者从株洲纪委网获知,攸县、荷塘区纪委监委和云龙示范区纪工委相继通报了6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攸县网岭镇株形村燕子窝砂场非法开采田砂等问题。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网岭镇株形村燕子窝砂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田砂、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018年7月,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文金伟,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队队长邱建辉,县国土局网岭国土所所长贺勇,网岭镇党委委员刘国平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局局长周卫国、网岭镇党委书记刘丰华、网岭镇镇长尹朝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株洲市童美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侵占山林地问题。

今年5月,株洲市环保督察组对中央督查交办的株洲市童美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侵占山林地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山林地重新造林成效不明显,此交办件办理部门工作不认真、不踏实,虚报瞒报整改结果。攸县渌田镇人民政府林管站站长龙珠生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谭张陈、县林业局林地股副股长周礼芳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交办件整改工作回复不实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7月,谭张陈、周礼芳、龙珠生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林业局局长何勇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荷塘区景炎中学教师赵煜林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2018上半年,荷塘区景炎中学教师赵煜林利用星期六在家进行违规补课,其中收取了三名学生的补课费,共计1440元。赵煜林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并扣发当月月考核奖,本月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年终慰问金降等,停发年金一年。

荷塘区桂花街道赵家冲社区党员宋志强赌博问题。

2011年2月26日,宋志强伙同他人在株洲市天元区天宏宾馆进行“斗牛”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缴获赌资3630元。宋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荷塘区月塘街道水竹社区党员彭炜吸毒问题。

2015年8月27日11时许,彭炜伙同他人在株洲市芦淞区体育路中学旁二公司宿舍11栋201房内吸食毒品被查获。同年9月15日凌晨4时,彭炜又在株洲市芦淞区汉华国际丘比特公寓1015号房吸食毒品,被现场查获。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对彭炜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彭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2016年,在学林街道太平桥安置房分配工作中,王燕、凌立志等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时不细致,分房工作安排不周密,未认真进行检查、未安排专人复核现场资料,导致安置户唐桂辉户超指标分配安置房且少计算房价,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7月20日,经云龙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并报示范区党工委同意,给予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学林街道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站站长(分管街道安置工作)、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副组长王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学林街道安置办主任、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成员凌立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负直接责任的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成员康玲(聘用人员)、黄丹(聘用人员)、易俊(聘用人员),由学林街道对三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取消三人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按《学林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确定三人2018年度绩效考核为C档,扣发三人2018年度考核奖金2000元;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学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政委谢意新,学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组长刘立峰诫勉谈话。同时,为加强全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责令学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检讨。 

来源:红网

作者:株纪宣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8/13/41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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