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叶灯波 彭利民)一次夜宵,夏某喝了谢某敬的一瓶啤酒,但当他给谢某回敬酒时却被拒绝。夏某认为谢某“不给面子”,遂怀恨在心将其打成轻伤。近日,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夏某提起公诉。
2016年6月5日23时左右,夏某和朋友在石峰区清石广场一烧烤店吃夜宵。酒过三巡后,夏某看到初中同学黄某和另一名陌生男子谢某也来到烧烤店吃夜宵。过了一会,夏某端了一杯酒走到黄某和谢某桌前,准备给黄某敬酒。在敬酒过程中,谢某从桌上拿了一瓶啤酒对夏某说:“我给你敬酒,这瓶酒就交给你了。”夏某喝完后对谢某说:“你等会也要喝个痛快。”随后,夏某叫了和他同桌的朋友一起来敬谢某的酒,但谢某却没有喝。
夏某见状觉得很没面子,心里有了怨气。为此,夏某和黄某、谢某坐到了同一桌吃夜宵,夏某和其朋友、黄某互相敬酒,期间谢某滴酒未沾。在吃完夜宵后,谢某去烧烤店前台结账,此时,夏某见马上要散场了,遂带着醉意从桌上拿起啤酒瓶朝谢某头上砸了几下。其朋友和黄某过来劝架,将夏某拉开。之后,黄某等人将谢某送去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谢某头部多处受伤,构成轻伤一级。
检察官提醒:喝酒伤身,这顿夜宵喝下来,不仅伤了自身,也伤害了朋友的身体,更伤害了朋友之间的感情。敬酒要适度,否则会误事。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龙琦 叶灯波 彭利民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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