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在各学校开展宣传工作。
红网时刻11月10日讯(通讯员 刘雨薇 罗倩妮)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十八大以来检察创新成果32强榜单,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作为用创新精神诠释湖湘检察的代表榜上有名。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相关工作放在“检察足迹·湖南篇”首页。
近年来,天元区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50余名省人大代表视察时频频点赞。
“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必须在各个方面用心用情。”天元区检察院检察长刘仕明介绍,该院自2014年8月集中办理株洲城市四区未成年人案件开始,对涉罪对象实行“一人一心理评估”,对拟不起诉对象实行“一人一社会调查”,全面评估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后,作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及不起诉决定。
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除法律规定的4项义务外,还制定了完成志愿服务活动、阅读指定的书籍、通过“亲情小信箱”给父母写信等6项针对不同个体的考察义务。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内心冲突巨大、情绪体验激烈等情况,该院成立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家“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采用司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委托社工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帮教服务项目,形成“社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检察机关进行监督指导”的帮教模式。
近三年,该院已开展心理辅导402人次,开展社工帮教活动501人次,帮助17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走向社会。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刘雨薇 罗倩妮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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