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4日讯(通讯员 李龙 朱思源)近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腾房案件实施强制执行,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颜某因向原告邹某的前夫出借款项,双方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颜某随后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装修和使用。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房屋登记在邹某名下,属于邹某的个人财产,故判决支持了邹某要求颜某腾房的诉讼请求,责令颜某在三十日内腾退房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督促颜某主动履行义务。期间,颜某提出装修损失补偿问题,申请执行人邹某也表示愿意给予一定补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协调,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执行法官遂告知颜某可通过法律途径另行主张装修损失,但生效判决必须履行。
在颜某经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的情况下,石峰区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行动当日,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在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见证下,由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锁。随后,执行干警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公证人员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见证。物品清点完毕后,执行法官将房屋钥匙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邹某,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红网
作者:李龙 朱思源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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