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12日讯(通讯员 张毅)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近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口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在水西村洣水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相关工作人员陆续将万余尾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宜生鱼苗投放至水域中。本次的活动鱼苗均由某生态损害赔偿案中的义务赔偿企业出资购买。
炎陵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并通过增殖放流等形式推动生态修复,将“生态违法者”转化为“修复参与者”,不仅弥补了生态损失,更以鲜活案例推动全民环保共识。下阶段,炎陵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生态修复监督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张毅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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