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日讯(通讯员 周玮明)近日,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规范整合株洲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整合22个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通用型项目管理,制定全市统一价格基准,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中明确了“免陪照护服务”“上门护理服务”等政策,顺应医患双方需求,为家庭护理等难题提供更多的解决途径。
《通知》明确,“免陪照护服务”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在提供特级护理、Ⅰ级护理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承担的相关生活照护服务,无需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自行雇佣护理员陪护。执行一类价格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140元/天,执行二类、三类及基层价格的医疗机构收费标准为112元/天。为避免挤占有限的护理服务资源,现阶段“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Ⅰ级护理患者,且暂不纳入医保报销。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同时,针对居家护理需求,株洲市还同步推出了“上门护理服务”,采用“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价格”的收费模式。“上门服务费”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其中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收费适用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现有医药价格政策。《通知》强调,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护理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疗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标准、完善价格体系,切实减轻患者家庭在住院和居家护理环节的经济与人力负担。
来源:红网
作者:周玮明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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