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4日讯(通讯员 肖俊)“自从有了母婴室,我带着孩子来商场方便多了。”3月3日,“宝妈”刘女士向前来开展母婴室建设情况“回头看”的检察官反映。
检察官“回头看”。
“我在商场没找到母婴室,孩子饿得哇哇叫……”“换尿不湿也没地方,只能蹲厕所,很不方便。”株洲市芦淞区中鸿·荣时代广场,也是盒马鲜生株洲首店所在地,自2024年10月开业以来,大量市民蜂拥而至,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日客流量达到4万人次,然而偌大的商场却没有设置母婴室,前来购物的“宝妈”们深感不便。11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在日常履职走访调查中也听到了宝妈们的吐槽。
“2023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守护母婴权益,我们责无旁贷。”承办检察官说道。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规定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基本配置标准。针对该商超未设置母婴室的问题,2024年12月17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就该线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督促指导中鸿·荣时代广场及时设置母婴室,并加强对辖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维护,提升公共场所母婴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和妇幼专家对中鸿·荣时代广场母婴室建设进行了专门指导,发放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中鸿·荣时代广场于1月26日完成了2间独立的母婴室建设,并配备了基本设施,为哺乳期的妇女提供了舒心的哺乳环境。同时相关部门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加强对大型商超、医院等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管理。
粉红的小屋、独立的哺乳间、全自动的饮水机、干净的婴儿护理台、可爱的婴儿椅、柔软的沙发椅……温馨的母婴室内处处都是一个个贴心的细节。据悉,在芦淞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辖区内3家大型商场已规范设置母婴室,辖区内医院、商超等15处公共场所的母婴室也已纳入常态化日常监管,母婴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肖俊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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