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株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纵深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领导干部法治能力不断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党校培训和中学、大专院校学习大纲。市政府常务会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专题讲座,学习《法治护航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粮食安全保障法》。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率100%,连续五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100%。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出台了《株洲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参与省委依法治省办来株法治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省委法治督察,领导干部谈话、案卷评查、资料查阅、线索核查、实地查访等环节的配合工作圆满完成。创新开展领导干部集中述法,“一述+两评”(现场述法、领导点评、书面测评)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介。三是法治督察纠错能力逐步提升。针对2023年法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情况,向茶陵县发出了《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督办函》,督促茶陵县城管局就一事多罚等错误处罚行为进行了纠正整改,向行政执法相对人退返了多收的罚金。株洲的整改督办做法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办高度肯定。扎实完成2024年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市本级对2个县区、4家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了实地督察,形成了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优化法治环境17条等措施,落实“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审批服务“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15%以上。“一把手走流程”改革经验在全国推介,“企业办事不求人”获评全省创新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一降一升”行动,全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重下降至13.9%,铁、水货运占比提升2.5个百分点。推行“园网共建”,降低园区企业用电成本1.34亿元。全市净增经营主体4.06万户。二是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认真整改中央、省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配合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积水点和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有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林长+重大项目”模式等经验在全国推介。清水塘“环境修复+开发建设”试点稳步推进。三是法治氛围日渐浓厚。深度挖掘、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与湖南工大联合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被命名为首批湖南省红色法治文化基地。推动“非遗+普法”融合创作,株洲非物质文化遗产槚山皮影《甩手家长做不得》、醴陵瓷器《法平如水青花瓷杯》在湖南省第二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新媒体普法成为常态,“株司小微”平台粉丝突破108万,短视频累计播放量超10亿次,获评全省网信普法教育特色账号。四是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出台安全生产“三项机制”,强化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措施,加强芦淞市场群合泰、富家垅等重点片区隐患综合整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房地产新十条”“公积金新十条”助力房地产市场平衡发展,房票安置经验在全省推介,保交楼、保交房强力推进,系统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实施源头治理“十个清零”行动,守住了“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在全省率先推动“信用+调解”工作试点,并成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全省唯一试点市州。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推行立法起草工作专班机制,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2024年出台1部地方性法规《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部政府规章《株洲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株洲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目前,株洲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0部、政府规章7部。进一步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在协同出台《株洲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又与萍乡市开展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立法,合作解决大气污染两市共同关切的问题,《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2件,其他文件18件,提出意见建议111条;“三统一”部门规范性文件75件,予以登记6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办理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2件,均要求制定单位进行了纠正。三是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及涉法事务291件,出具意见建议1255条。持续开展政府合同专项清查行动,对1875件合同逐一核查,形成政府合同专项清查报告,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帮助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1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21次,发表法律意见87条,严格做到“决策必问法”。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株洲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3-2025年)》,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及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召开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行政执法。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3次,参考单位400余个,参考人数9000余人次。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人员766人。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有力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9件、市政协提案202件。支持法院依法办理行政案件,2024市本级新收行政应诉案件158件,结案147件,胜诉率98.6%。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察、审计、统计监督,习惯过紧日子,政府采购项目节约率达11%,严控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牢牢守住“三保”底线。
2024年,株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比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组织不够有力,学用结合有待增强;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不够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有差距;行政执法质效有待提升,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未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行政执法决定不够严谨,等等。下阶段,我市将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庭审观摩、出庭应诉等法治实践,引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信仰法治、厉行法治,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二是全面压实法治责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株洲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贯通法治建设责任链条,确保法治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提升法治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柔性执法方式,细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下,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推动株洲高质量大发展提供支撑、保驾护航。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6日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编辑:颜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