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2日讯(通讯员 何杏)@全市职工,2025年度株洲市总工会第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始啦!本期实施办法不仅降低缴费标准,还增加了男职工特殊疾病补助金额最低200元、最高21万元,同时,建档困难职工和符合参加条件首次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然可免费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这是由工会组织发起,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为宗旨,努力构建全市职工第二道医疗保障防线,帮助生病住院或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的一项互助互济活动。第十二期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温馨提示:要求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办理完参加手续)
职工如何参与?参加人由所在单位(以下简称参加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申报并收缴互助金,根据工会组织关系,在市级或县级中心办理参加手续。参加单位申请参加人数应达到符合条件职工人数的60%以上,符合参加条件职工人数低于15人的,应当全部参加。
缴费标准
一、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缴费标准降低啦!)
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的职工按每人每年7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建档困难职工和符合参加条件首次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互助金由市级中心负责缴纳。参加人免费享受大病关爱或二次补助项目。
二、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
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分为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参加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金。参加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必须同时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每人限缴一份。
1.男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病种为确诊的首次发生原发性癌症,包括乳腺癌、阴茎癌、睾丸癌、附睾恶性肿瘤、输精管癌、前列腺癌。不包括原位癌。
2.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病种为确诊的首次发生原发性癌症,包括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不包括原位癌。
本互助活动保障期内,参加人首次患保障项目病种之一的,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万元。同时,其住院发生的费用仍可按照本办法获得住院医疗互助项目补助。
三、职工生育补助项目
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职工家庭,生育二胎的按1000元/孩、生育三胎的按3000元/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一个职工家庭夫妻同时参加了当期医疗互助活动的,只需一方申请,无需重复申请。
住院医疗互助补助金如何计算?
(一)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人在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结算支付后,对个人承担的现金支付金额与个人账户支付金额之和,扣减应付起付标准、全自费(完全政策自付)、转外自理费用、超限额自付/超限价总金额之后的剩余部分,采取分段计算法,按以下比例核算补助金:
1.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50%,补助金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补助;
2.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55%;
3.10001元—20000元的部分补助60%;
4.20001元—30000元的部分补助65%;
5.3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二)互助活动责任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株洲市基本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即医保统筹基金的报销基数),按一、二级医院补助10%,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执行。包干病种和单病种以职工个人自付费用作为报销基数,白内障、心脏搭桥等材料费的自付部分只将医保报销金额计入报销基数。
(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享受交通意外伤害住院补助,补助标准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职工一致,以职工个人自付费用作为报销基数,参加单位开具交通意外伤害证明。
在一个互助活动责任期内,补助金的申请不受次数限制,参加人申请互助活动补助金按每次住院分别办理,在责任期内累计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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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何杏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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