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27日讯(通讯员 何杏)12月24日,全国总工会发布第八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株洲市总工会推动解决某商超企业拖欠110名职工经济补偿金案件成功入选。
2023年9月,某大型商超企业在株洲的两家门店因经营问题闭店,企业与门店110名职工签署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约定闭店后,企业分4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338.62万元,于2024年4月10日前支付完毕。该企业在支付了前2期补偿金181.74万元后,因资金周转问题,单方面决定自2024年10月起将剩余156.88万元补偿金分8期延迟支付。邓某等36名职工认为企业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株洲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希望讨回被拖欠的经济补偿金。
株洲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会同株洲市信访、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分析研判案情,主动引导职工依法维权,并将案件交办至由“工会+法院+人社”联合打造的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三庭),进行“速立速裁”。工会工作人员、调解仲裁员围绕双方诉求与争议焦点,迅速组织企业方和职工就经济补偿金支付方案进行多轮沟通协调和庭审辩论,最终在受理案件26日内完成裁决,要求企业于10日内支付邓某等36名职工剩余的经济补偿金共计20.85万元。
企业在收到裁决书后,按期足额支付了邓某等36名职工的剩余经济补偿金。其余被拖欠补偿金的职工看到调解仲裁庭“速立速裁”的良好效果后,纷纷到株洲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申请依法维权。通过后续调解仲裁,110名职工被拖欠经济补偿金陆续支付到位。
株洲市总工会整合工会、法院、人社等力量,打造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进行“速立速裁”,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职工依法维权,体现了多元主体联合化解劳动纠纷的实效性,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何杏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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