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发〔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柔性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来株与我市专精特新企业以成果转化、联合攻关、平台共建等方式签订1年及以上项目协议或者工作协议,约定有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目标,且已正式合作6个月以上,年度累计在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且做出较大贡献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1.组织申报。由柔性引才单位向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提供企业柔性引用人才(团队)申报补贴层次的佐证资料、人才来株工作时间证明材料、企业与人才之间的工资或者银行付款流水记录、企业签订合作项目协议、企业实际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样机、批产等)、《2025年株洲市专精特新企业柔性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等相关材料。
2.审核认定。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在充分考虑人才的业绩贡献等综合情况后,采取“择优”的原则认定,形成拟发放生活补贴名单。
3.审定与公示。拟发放生活补贴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予以公示。
4.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生活补贴发放。
三、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建设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实施意见》(株发〔2025〕2号)文件及相关配套细则文件规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评定条件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生活补贴,一年一申请,享受期限不得超过3年。每个单位每年申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①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顶尖人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
②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带头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③C类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特聘教授;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④D类市级领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主要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获省市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市级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⑤E类高精尖人才。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工作期间作为负责人担任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人才;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过至少1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
同一企业(集团)中不同的子公司(事业部)之间的人才派遣不纳入补贴范围。生活补贴经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所在县市区两级按1:1分担。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此次柔性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0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相关资料,商同级人才办初审,于2025年10月16日前统一报市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市人社局1号楼615室)汇总。
市人社局地址: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28680216;市人社局:28681552
五、其他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株洲市专精特新企业柔性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2.2025年株洲市专精特新企业柔性引才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6日
来源:株洲人才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