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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

红网时刻新闻8月29日讯(通讯员 荣红成)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社局于近日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5年9月1日起,调整株洲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株洲经开区)设定为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2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22元/小时;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设定为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20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20元/小时;茶陵县、炎陵县设定为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18元/小时。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2024年的标准提高了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2024年的标准提高了1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株洲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0日内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布。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最低工资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投诉、举报途径包括12333热线、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红网

作者:荣红成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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