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3日讯(通讯员 易楚薇)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对1409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来自株洲的白关丝瓜、醴陵玻璃椒、炎陵黄桃、酃县白鹅等4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上榜,成功转化为地理标志产品。至此,全市共有地理标志25件,其中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件。
自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工作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上级安排,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地标农产品资源普查与确认,夯实转化基础,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协同登记机构按时高效完成辖区内地标农产品转化材料上报工作。
地标保护产品的成功转化,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地理标志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拓展市场空间、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国际化,同时也能促进地方特色农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转化为契机,持续强化地标产品的培育、保护与运用,挖掘培育更多特色农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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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地理标志规定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在我国,地理标志主要通过三种模式进行保护。
(一)地理标志商标: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①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用于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②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供该组织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
(二)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者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人文因素的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以及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三)农产品地理标志: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且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的“农产品”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来源:红网
作者:易楚薇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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