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5日讯(通讯员 李兰薇)非法生产、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斩断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链条,醴陵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醴陵市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奖励办法(2025年暂行)》,向全社会征集线索,凡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充分保护举报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据举报奖励办法给予1000-300000元奖励。
举报以下情况属实的奖励300000元
1、非法和药、装药、“一条龙”非法作业;
2、有证企业生产违规产品;
3、有证企业非法下单;
4、原材料公司非法销售;
5、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监管人员参与非法生产、充当非法生产“保护伞”。
举报以下情况属实的视情况奖励20000-100000元
非法运输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亮珠、笛音、未封口“药饼”、单基发射药等危爆物品。
举报以下情况属实的视情况奖励10000-30000元
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成品或含药物半成品。
举报以下情况属实的视情况奖励1000-10000元
在合法厂区外做线香类褙皮、玩具类包装等工序;非药物原材料(鞭炮烟花辅材)等供应商销售给非法生产户。
举报有证企业转包分包、改变工房用途、超药量,超人员生产等违规行为的,经查实予以重奖,其他情形视情况而定。
统一举报电话
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0731-23232121(市政府总值班室)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731-23225040(市公安局)
0731-23558962(市应急局)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兰薇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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