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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法院:千里执行不放松 助企纾困 护航营商环境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7日讯(通讯员 肖唯)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也是民生的基础。近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人企业成功在年前执行到位全部货款,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被告东莞某科技公司2022年向湖南某科技公司采购材料,未依约支付货款,货款及违约金共计290余万元。后湖南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双方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东莞某科技公司自愿分期支付货款本金及律师费合计280余万元,至2025年2月1日前还清全部款项。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东莞某科技公司仍旧未依约支付相应款项,故产生本案执行纠纷。

本案在诉讼阶段,申请人湖南某科技公司便申请保全东莞某科技公司的财产,保全法官冻结了东莞某科技公司的银行账户。在该银行账户被保全期间,东莞某科技公司也始终向申请人表示该被冻结账户在不断进钱,已足额冻结,并发送银行账户截图予以证明。保全冻结期限届满后,申请人湖南某科技公司未及时申请续冻,被执行人东莞某科技公司亦未按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第一期货款支付义务,故申请人向渌口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反应,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东莞某科技公司银行账户,发现该账户余额仅剩几千元,被执行人表示账户足额的260余万元已悉数转移。

因被执行人并非本地企业,为尽快将款项执行到位,前期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督促还款,未果。基于此,承办法官连夜奔赴异地查询被执行人该账户的银行流水,经查实,被执行人在发现账户自然解冻后没有第一时间支付约定款项,而是陆续转移全部财产用于购买新车等设备材料,且大部分设备材料并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承办法官只能先将被执行人名下相关设施设备予以查封。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本系诚信经营的合作伙伴,就本案在诉讼阶段就有达成调解,故执行法官认为双方存在良好的关系基础,多次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承办法官多次奔赴广东,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严肃阐明了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转移名下大额资金可能涉嫌拒执罪的严重后果,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将被采取惩戒措施及信用惩戒。在法律强制力震慑下,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再与申请人友好协商沟通。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人湖南某科技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还提供数台设备作为担保。最终本案以被执行人在12月5日前支付了全部货款260余万元实现案既结,事亦了的执行效果。

法官普法

营造辖区良好营商环境既利于本辖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又对本辖区民生稳定、经济稳步增长至关重要。诚信履约不仅是企业立身之本,也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基础。渌口法院始终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慎充分发挥查封、冻结、预处罚等强制措施,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赢。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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