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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株洲交警通报9月份“五大曝光”行动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新闻10月5日讯(通讯员 龙百惠 张人允)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预警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两车”典型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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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云龙交警在迎宾大道开展“两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辆违法安装遮阳伞篷的电动二轮车,交警要求电动车驾驶员当场拆除违法安装的遮阳伞,并告知驾驶员遮阳伞棚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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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沙某驾驶电动车经过长江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路段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天元交警对其进行叮嘱教育后,对其处以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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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芦淞区人民中路与红港路红绿灯路口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闯红灯)通过该路口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苏某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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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芦淞交警在建设路体育路口开展两车整治时,周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处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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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石峰交警在先锋路口查获一辆摩托车,该车去年已达到报废期限,而驾驶员韩某熟视无睹,依然驾驶该报废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行为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韩某持有的E证将被依法吊销。民警收缴其驾驶的报废摩托车,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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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黎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醴陵市寨子岭路段时被醴陵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值为29mg/100ml,交警对其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客货运车辆典型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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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湘BA5**4大型货车途经攸县中心大道农机市场前路段斑马线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记3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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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云龙交警在老长株公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后箱里人货混装。民警立即拦停。后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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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肖某驾驶湘BA***8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106国道1861公里时,被茶陵交警拦下,经查,该车辆载货超过荷载质量的30%以上未达到50%。交警依法予以罚款500元扣3分的处罚,并按要求卸载超载部分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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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吴某驾驶牌照为湘BA***7的重型自卸货车经过株雷路王家坪立交(治超点)8公里200米时,被在此执勤的交警拦下,经查车辆挡板改装加高,吴某因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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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违法客货运车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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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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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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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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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12岁女孩放学后经过人民中路文化园路段准备横过马路回家,此时路边有一台违停小车遮挡住视线。一辆灰色小型汽车驶至此处时与横穿马路的女孩相撞,所幸女孩伤势轻微,并无大碍。

株洲交警提醒:驾车经过路侧停放车辆时要特别谨防“鬼探头”,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安全参与交通的日常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龙百惠 张人允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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