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以案说法丨天元区法院:伪装“捞女”索钱财 相亲骗局需警惕

红网时刻新闻5月11日讯(通讯员 肖思)大龄小伙,苦觅良缘,熟人介绍一个完美对象,“女友”家中状况频出,三个月多次转账,结果发现对象居然是熟人本人,一个抠脚大汉?2024年3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扮演女性,诈骗相亲对象钱财的案件。

李某与马某某母亲系邻居。李某年过30,至今未婚,家人和自己急于脱单。马某某得知此事后,主动介绍了一个对象“丽丽”给李某。加微信后,“丽丽”积极和李某聊天,还主动提出想和李某发展男女关系,让李某感觉“天降良缘”。

然而,加微信当天,“丽丽”就要求转1500元套现。之后的三个月中,两人一直保持网上联系,未线下见面。期间,“丽丽”以母亲得肿瘤手术、化疗缺钱,母亲去世,丧葬费不够等理由要钱,而李某经不住“女友”恳求和一声声“亲爱的”,陆续给对方转账五万余元。

直到2023年11月,“丽丽”借完钱后不再主动发消息给李某,李某心生怀疑。后比对马某某找他借钱时候的微信电子回单,发现马某某和“丽丽”微信绑定实名相同,所谓的“丽丽”完全不存在,是马某某在一人分饰二角。李某感觉受到欺骗,遂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多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马某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马某某退赔李某经济损失52600元。

本案中,李某之所以愿意多次转账,一方面是虚构的“丽丽”和马某某两个身份互相打配合,增加可信度;另一方面则是李某过于轻信,在“女友”多次要求转账,却找借口不按期偿还的时候,仍然愿意持续投入金钱。

近年来,此类婚恋诈骗,层出不穷。恋爱中,男女双方互相付出,互相投入,双向奔赴才是健康关系。然而部分人价值观歪斜,利用部分单身男女渴望爱情,愿意为爱付出心理来获取金钱,名为恋爱,实为钱。在两性情感中,涉及到金钱往来当事人应该摆脱“恋爱脑”,保持警惕,多去核实辨别,避免掉入“甜蜜陷阱”。

来源:红网

作者:肖思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849/55/13891496.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