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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职工医疗互助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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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3月4日讯(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何杏)3月4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2024年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新政策等内容。

株洲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自2014年实施至今,已走过10年发展历程。始终坚持“公益性、互助性、群众性”相统一的原则,弘扬“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精神,逐步建立起以住院医疗为主,涵盖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保障项目的服务体系,成为国家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补充,被称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

2024年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相比往年,扩大了补助范围。往年只针对参加医疗互助的女职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今年则以家庭为单位,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职工家庭都可以享受生育补助。这意味着,如果一个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参加了当期医疗互助活动的,哪一方申请都可。

同时,也加强了补助力度。今年实行建档困难职工和符合参加条件首次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去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采取的4+3+1的缴费模式,市总工会补贴40元,快递行业协会缴纳30元,快递员个人承担10元的模式)。入会参保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可以享受交通意外伤害住院补助。

此外,延长了报销有效期,由原来办理出院手续后的90天延长到180天,很大程度宽松了职工的报销时间。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项目是80元/年/人,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是10元/年/人,生育补助、大病关爱、二次补助项目免费赠送,补助金额最低200元、最高21万元。

【相关链接】怎样申请职工医疗互助?

在株洲市辖区内工作且已经加入工会组织,并参加了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包含加入工会组织的合同工、劳务派遣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均可申请职工医疗互助。采取团体会员制形式,在职职工通过所在基层单位工会参加;未单独建立工会的单位,由产业工会、行业工会组织所属单位职工统一参加。单位申请参互职工须达到符合条件职工的60%,方可团体参互。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何杏

编辑:任欣蓓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847/96/13593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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