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1日讯(记者 苏莉雅)7月10日,株洲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对《关于株洲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株洲研究形成了《关于株洲市2024年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株洲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为湖南省第一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渌口区、醴陵市、攸县为湖南省第二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9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茶陵县、炎陵县为湖南省第三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株洲市2024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412007),并注明“《关于株洲市 2024 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zrsldgxk@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来源:红网
作者:苏莉雅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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