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1日讯(通讯员 刘依)“很感谢检察机关向我们提出的关于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建议,我们会迅速落实整改,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教育氛围。”12月6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向辖区某高职院校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该校副校长对检察官说到。
今年9月,在审查起诉一起在校大学生伍某涉嫌敲诈勒索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其法治观念比较淡薄,自我管理意识不强。通过对该学生的讯问及实地走访,了解到学校在日常教育管理、人格培养、法治教育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和隐患。
送达检察建议。
为此,检察机关决定制发检察建议。在送达座谈会上,检察官与该校副校长及学生工作负责人就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以及日常管理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未来如何建立检校协作的长效机制进行探讨。
针对此案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向学校提出建议,要以案释法,通过本案及其他案例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警示教育;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重视心理辅导机构的投入使用;要加强对校外兼职就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充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强化学生法治意识、规则意识。
收到检察建议后,校方表示将以案为戒、以案释法,认真落实建议内容,加强学习日常管理和专题法治教育引导,推进法治进校园建设,避免学生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现今大学生心理抗压能力,法治意识以及辨别危险的能力弱,十分容易掉进犯罪陷阱,我们希望通过检校合作,用法治教育做最坚强的后盾,让学生最大限度的受到保护,不走上歧途。”石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宾彬表示。
下一步,石峰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与辖区内各高职院校协作共治的长效机制,建立共通的平台,为学校及学生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法治教育保障,与校方携手撑好法治“保护伞”。
来源:红网
作者:刘依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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