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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执行路上的“藏青蓝”

红网时刻新闻11月8日讯(通讯员 陈松青)11月8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联合天元公安分局派出工作人员,远赴千里之外的山东省,对三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胡某等三人执行拘留,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企业胜诉权益,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用“藏青蓝”守护“公正红”。

据悉,2015年,胡某等人因与某公司存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胡某等人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给付全部款项及相应利息,但胡某等人一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不仅未还清欠款,还多次外出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欲对上述被执行人进行拘留,但因被执行人人数多、距离远、找人难度大,一直未能成行。在执行局的申请下,天元区法院选派两名法警配合参与本次异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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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判案件。

跨省执行,通常将面临人生地不熟等诸多困难,为了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完成,天元区法院法警迅速找到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并马上与公安民警取得联系,会商研判,制定配合执行方案,合理布控警力。

法警队干警与公安民警到达山东省济南、章丘市等地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白天,公安小组调查被执行人的活动轨迹,法院小组则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晚上,法警队法警与公安民警汇合交换信息,在锁定了被执行人大概位置后准备进行彻夜蹲守。

最终,工作小组在当晚23点左右,发现了被执行人胡某的身影,随即敲响胡某家门,迅速将其控制住,并依法将其传唤到当地派出所。鉴于胡某身体原因,当晚不能送往拘留所,为确保其人身安全,法警全程做好看守,彻夜未眠。

在法警和公安的严密布控下,另外两名被执行人也相继被抓获。历经一周时间,此次天元区法院与天元公安分局联合行动共抓获3名被执行人,并依法拘留。上述3人被抓获后,其家属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表达了愿意积极偿还案款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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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

“那几天你们为了我们的案子到处奔波、值守,真的太辛苦你们了!”10月2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满怀感激地来到天元区法院,将锦旗送到法警手中,对法警们认真负责、尽心尽力、不辞辛苦的工作作风表达诚挚的谢意。

警徽辉映,万家灯火。此次行动历时七天六夜、行程3000公里,虽然时间长、路途远、难度大,但天元区法院法警不怕辛苦、不畏艰难,将人民群众的胜诉利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提升法院工作质效积极贡献司法警察力量。同时,天元区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执行工作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点,为企业强心赋能。

来源:红网

作者:陈松青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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