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27日讯(通讯员 陈晓明)10月27日,株洲市荷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媒体通报,2023年9月26日,执法队员在荷塘区新华西路世贸广场附近对湘02-E1855小四轮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装载有建筑垃圾,车辆驾驶员聂敏无法提供《株洲市城区建筑垃圾准运证》。
查获一辆无证车辆。
经查,聂敏欲将建筑垃圾从荷塘区世贸广场运往天元区新马西路附近倾倒,未在城管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其行为违反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被荷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陈晓明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