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3日讯(通讯员 蔡澄)陈永红,1973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93年进入茶陵县法院工作,2006年调入天元区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
天元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陈永红。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陈永红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
天元区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审理涉知识产权(三合一)、环境资源、执行异议、行政非诉审查、国家赔偿等案件,但只有两个审判团队。在案件类型繁杂、种类繁多、案情复杂的情况下,陈永红从不抱怨,始终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在繁忙琐碎的工作中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
庭审现场。
尽管工作忙不停,但陈永红从未停止前进,孜孜以求不倦怠。她始终紧抓工作间隙带领团队广泛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挤出时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走访商户,联系企业和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机关,不断提升团队的审判业务素养和办案效率。
陈永红认为,司法审判单纯满足于法律效果是远远不够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才是法官价值追求之一。判决结案或许可以省时省力,但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容易激化,不利于案结事了。基于这种理念,陈永红总是用心、耐心地一次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积极地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公益普法。
在陈永红春风细雨般的劝解中,很多当事人吵吵闹闹地来,高高兴兴地走;许多当事人怒气冲冲而来,心平气和而回。每当看到当事人有的化解了心中的怨结,有的解决了燃眉之急,有的消除了误解等等,她认为这是一个法官最大的成就与光荣。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陈永红深知,在法制建设征途中,未来的道路或许不会太平坦,但她始终坚信,只要心中装着人民,勇于自我革命,自我创新,任何困难都不可能阻挡着自己奋勇前进的步伐。
因为热爱而选择,因为信仰而坚守!在今后的工作中,陈永红将一如既往的带领全庭干警,时刻牢记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蔡澄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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