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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醴陵市入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红网时刻新闻1月12日讯(通讯员 邓云恺 记者 聂千川)近日,自然资源部公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拟认定名单,其中,湖南省19个县(市、区)入选,株洲市渌口区、醴陵市榜上有名。

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在全国开展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申报工作。

近年来,渌口区、醴陵市紧紧围绕株洲市委、市政府和株洲市局的工作部署,紧扣节约集约主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渌口区大力开展“四清一合”行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治理能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开展“七进七讲”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全区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识;24小时完成华旦军民两用新材料产业链项目快速发证,成为“拿地即开工”的标杆案例,创造了株洲审批速度新纪录;以“亩产轮英雄”为准则,处置闲置用地752亩,处理批而未供土地434亩,全面铁腕执法,严格遏制违法占用自然资源行为,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目标超过省厅要求地区”“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成效显著地区”。

醴陵市实施节约集约发展战略,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醴陵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醴陵市砂石土矿开采专项规划》等规划办法,形成耕地保护新体系,推动矿业转型绿色发展;科学谋划精准布局,荣获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典型,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形成了乡村规划“一师两员”制度;醴陵经开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了40宗、近2000亩工业用地弹性供应,为企业节约土地成本近1亿元;形成规划管理有思路、用地管控有措施、要素保障有力度、执法监察有手段的“四有”管理模式和向存量、农村、拆迁户、低效企业“要”土地的“四要”节地模式。

据悉,获评示范县的地区将在示范期内(2023至2025年)享受绿色矿山建设、建设用地指标、矿产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政策支持。

来源:红网

作者:邓云恺 聂 千川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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