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3日讯(通讯员 卜妍)8月19日,株洲市芦淞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期间驾驶人谎话连篇,谎报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意图逃避处罚,最终被民警识破。
民警查获酒驾人员。
当日凌晨,芦淞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天元大桥下桥口设点,严查无证、酒醉驾、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3时17分左右,民警在对一名小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酒精测试棒亮起了红灯,显示驾驶员涉嫌酒驾。民警随即将驾驶员带至检测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过程中,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身份证件,驾驶员称自己没带,且不记得身份证号码,声称自己叫汤某。而后民警对驾驶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仔细核查时,发现驾驶人连自己女儿的姓名都说不出,且汤某与驾驶员长相不符,却跟同车的另一名乘客相似。被民警发现谎言后,驾驶员齐某最终选择坦白。
据酒驾嫌疑人齐某所述,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所以才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株洲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驾驶车辆遇交警查车时,要主动配合交警执法,切勿闯关、谎报个人信息等。
来源:红网
作者:卜妍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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