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查了《关于株洲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1至11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26亿元,全市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16.2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98.08亿元。
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79.63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1至11月,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4.78亿元;截至目前,株洲市留抵退税企业共实现税收回补7.66亿元。
在推进增收节支方面,1至11月共实现挖潜增收7.05亿元;通过“三资”盘活,全市盘活价值总量107.33亿元,完成财政收入入库37.49亿元;实施最严格的结余结转资金回收办法,年初市本级累计收回各类结余结转指标11.3亿元;全面清理甄别专项资金,共计收回预算指标7.58亿元。
坚持把服务“三个高地”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争取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10.17亿元;补助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22家、1110万元;补助国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12家、380万元;补助十大技术攻关项目200万元、国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99万元;安排1000万元支持湘粤非铁海联运,兑现招商引资奖补1539万元,争取上级支持9392万元用于外经外贸、内贸流动等。
坚持人民至上,兜牢基本民生。安排涉农公共专项资金1.9亿元,争取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亿元,统筹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粮食稳产保供等;发放失业保险金2843.89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资金286.78万元;安排1000万元支持市中心医院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提高市级医疗服务水平;争取上级支持3.73亿元,用于支持科技项目,提高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廖明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