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新闻5月22日讯(通讯员 张毅)“赔偿款终于收到了,谢谢检察官!”5月20日,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会议室内,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紧紧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说道。
今年1月,犯罪嫌疑人驾车因疏于观察,与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致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这起事实清晰的过失犯罪案件背后,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被害人家属痛失亲人,索赔诉求强烈;犯罪嫌疑人虽有赔偿意愿,但自身家庭经济困难,面对高额赔偿一度产生畏难情绪。
“如果只盯着卷宗上的法条,案子很快就能诉出去,但双方的矛盾未必能真正化解。”承办检察官介绍,为避免“一诉了之”,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检察官积极与双方沟通,耐心释法说理,促成调解。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签署了《和解协议书》。随后,犯罪嫌疑人家属当场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赔偿款。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被害人家属也当场出具了《谅解书》。
鉴于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检察官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对嫌疑人已无继续羁押必要,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都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张毅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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