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醴陵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陶瓷+烟花+文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统称“文旅八条”)的工作要求,为确保促进措施落到实处,规范奖励资金支出使用,特制定醴陵市“文旅八条”第三批奖励申报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的文旅企业、陶瓷企业、烟花企业等。
(二)遵纪守法,关注醴陵文旅、陶瓷、烟花产业发展的个人。
二、申报资料
参照《<关于促进“陶瓷+烟花+文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兑现细则》,按所属奖励类型填报相关资料。
三、申报事宜
(一)本次奖励申报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符合申报的企业或个人于2026年1月20日下班前整理申报材料,汇总递交至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旅游发展股(醴陵市民中心3号楼4楼416),咨询电话:0731-23250085。
四、监督管理
(一)如发现递交虚假资料骗取奖励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奖励资格。
(二)企业年内有重大旅游质量投诉和责任事故、没有依法经营的、诋毁醴陵市文旅品牌形象或存在其它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个人存在诋毁醴陵市文旅品牌形象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附件:1.《关于促进“陶瓷+烟花+文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2.《<关于促进“陶瓷+烟花+文旅”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兑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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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醴陵文旅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