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12日讯(通讯员 贺纲 杨浩)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近日,在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株洲市医保局积极协调软件公司,在全省率先开通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实现职工医保与职工医保、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家庭成员之间的共享,极大方便老百姓看病就医,参保百姓医保获得感更强。
2019年,市医保局印发《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开始在全省率先试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家庭共享业务需重新开发,株洲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无法实现。为此,市医保局积极推进,最终率先在湖南省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业务。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家庭共享所需的申报资料包括授权人与使用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与使用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事档案(家庭成员)等任一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市民可通过“湘医保APP”或“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前往株洲市民中心C2区一号窗口办理家庭共享。
为了简化流程,解决参保群众来回跑问题,株洲作为全省的试点城市,市医保局将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贺纲 杨浩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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