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项交接。
红网时刻新闻6月17日讯(通讯员 鹿卓)“法官放心,我动完手术后,就会想办法筹集资金将欠付的工资款还上!”被执行人谢某在电话中诚恳地对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说道。经济困难的谢某因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而成为被执行人,但其未因缺乏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也未因疾病缠身而失信于人,为社会树立了诚实守信好榜样。
谢某因欠付邓某材料款及工资款共计4万余元,于2021年11月25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后双方共同向醴陵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醴陵法院经审查后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因谢某缺乏偿付能力未能按照约定分期履行义务,邓某向醴陵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醴陵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谢某的财产状况。
在执行过程中,虽未发现谢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谢某一直都很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说明尚未履行义务的原因。通过进一步核实情况,执行法官发现谢某属于“诚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为贯彻善意执行理念,提升个人债务清理工作的针对性,执行法官认真与谢某沟通,帮助其找寻有效办法,来履行义务。谢某在获知执行法官的用心后,积极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尽早履行完义务。执行法官亦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告知了谢某的具体情况,邓某听后,同意了谢某的履行方案,双方遂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在履行过程中,谢某突发疾病,需要进行手术住院治疗,为防止中途因住院问题影响债务的履行,谢某马上致电执行法官,寻求执行法官的帮助,希望执行法官能向邓某说明该情况。事后,执行法官立即与邓某取得了联系,并详细阐明了谢某住院就医的情况,邓某表示理解该情况,可以适当延长部分履行期限。近期,谢某身体状况好转,其为了尽早偿清债务,进行了多方筹集资金。6月14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谢某将欠付的款项全部交付到了邓某的手中。履行完义务的谢某露出了久违的舒心笑容,并再次向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人之立身,唯在诚信。因欠债而成为被执行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欠债后逃避。本案被执行人谢某在欠下债务后,没有消极应对,而是努力偿还,这是诚实守信品质的体现。醴陵法院针对“诚而不幸”的被执行人,也没有一味的采取强硬执行措施,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其纾难解困,积极履行义务,用有温度的举措,为群众办好实事。
来源:红网
作者:鹿卓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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