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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预留租金保障权益

红网时刻新闻10月21日讯(通讯员 王健)10月18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通过善意执行的方式,成功腾退了被执行人抵押给银行的一处房产,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最终主动搬离房屋。

“没想到法院执行法官为我们考虑得这么周到。”被执行人李某感激地说。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的房屋被司法拍卖后,还收到了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为其争取的6年租金。

2018年11月,被执行人王某、李某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65万元,王某、李某用其名下房产为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随后银行发放了该笔借款。借款到期后王某、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借款人王某、李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因被告王某、李某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王某、李某除抵押房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但在实地对该房屋调查核实的过程中遇到一个复杂的情况。被执行人王某、李某已经离婚,该房屋中居住着李某及小孩,除了该房屋外其也没有其他住所,且李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李某也抱持“不接触、不配合、不腾退”的态度,意图阻挠执行,拍卖成交后强制腾退房屋存在很大难度。

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李某,并到李某老家找其兄弟做其工作,缓解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同时对李某所面临的情况提出可行的建议,并将这一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告知和沟通。考虑到该房屋一旦拍卖,李某一家将无住所,同时也为该房屋成交能顺利交付竞买人,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合议庭合议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参考本地房屋月租金均价和人员情况,为李某一家人预留6年租金费用。李某见房屋拍卖后其仍有住房保障,并能够偿还债务,遂向执行法官写下了腾房承诺书。

2022年9月,竞买人以61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屋,李某于2022年10月到法院领取了租金保障费。执行法官还促使买受人与李某双方就房内物品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收到租金保障费用后,李某及家人感激不已,主动向执行法官腾空并交付了房屋。

该案涉案房屋的顺利拍卖并腾房交付竞买人,体现了法院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实现了执行温度与公正司法的完美结合,化解了纠纷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获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来源:红网

作者:王健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10/21/11963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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