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5月30日讯(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 谭玲)5月27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在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依法强制腾空位于茶陵县云阳街道交通社区五组陵园路一处房屋,坚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因被执行人颜某某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12月,茶陵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茶陵县云阳街道交通社区五组陵园路一门面栋房予以查封、评估、拍卖。2020年1月14日该房屋被案外人罗某在网上最终以200多万的价格竞拍购得,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法院通知被执行人颜某某限期腾房,但被执行人拒不自动腾房,且一直居住至今。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购买人的合法权利,茶陵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8日发出腾房公告并电话通知被执行家属,责令被执行人以及房屋内的居住人在2022年4月6日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颜某某及其家属仍置若罔闻,拒不腾房,遂法院决定于5月27日强制腾房。
执行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房屋一一清点财物,并将财物打包放入临时过渡房内。整个腾房过程井然有序,并全程录音录像。
来源:红网
作者:易宇 刘张泉 谭玲
编辑:任欣蓓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